地,不知心里在想些什么。
军事基地内,罗瑞坐在一台显微镜前做着细胞穿刺实验。
他从美国队长史蒂夫的身上提取出少量骨髓,然后使用永恒族宇宙能量特殊物质进行注射试验。
史蒂夫是强化人,他的基因强度要远远高于普通人,在罗瑞自己的骨髓没有提取出来前,用他的骨髓来做实验刚好合适。
可以吸收宇宙能量的特殊物质被罗瑞命名为天神基因,不是天神族身上的基因,而是由天神族创造出来的基因。
罗瑞不是能量学家,也不是什么宇宙射线学家,他不知道宇宙能量是什么东西,只能从根源上寻找可行性。
骨髓融合是他能想到唯一的办法。
“咦?”
罗瑞透过显微镜发现,融合天神基因后,史蒂夫的细胞竟然再一次活跃起来。
宇宙能量不断滋养史蒂夫的骨髓细胞,一秒钟的时间就可以进行多次分裂,只是缺少载体,这种能量很快就流失的一干二净。
罗瑞立刻对分裂后的史蒂夫细胞进行研究,发现新的细胞膜上竟然真的可以传导宇宙能量。
“难道什么人都可以进化成永恒族?这也太...不可思议了吧。”
事实上是罗瑞自己想的太简单了,天神族比宇宙诞生的更早,虽然永恒族是以人类为蓝本改造而来,但绝对不会那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