碗肉丝面条,又盛了一碗面条汤,拿了个干馍泡到里面,吩咐浩浩:“给你爸爸端过去吧。”
对,他们吃肉,就让他喝汤,这么多年,这不一直是她孟荞麦的待遇么。
浩浩不敢说话,乖乖端着给李德彪送堂屋了。
这边孟荞麦又从小锅里捞出猪肝,用刀切了一半,把另外一半用碗盛了,放到凉水里冰着,这样到晚上坏不了,她还能再吃一顿。
她把切下的猪肝切成薄片,加葱花,香菜沫一拌,就着肉丝面条吃起来。
注意到两个孩子的目光,她说:“妈妈贫血,得吃猪肝补补。”
浩浩和丹丹点点头,不再看她的猪肝了,一心吃面条。
面条里有肉丝,一样很香。
一大碗肉丝面吃完了,一块猪肝也吃完了,孟荞麦揉着肚子,感觉从来没这么舒服过。
两孩子吃饱了放下碗习惯的跑出去玩,被孟荞麦叫住。
“今天不上学,也不能玩了,跟我一起把杂屋收拾一下。”
浩浩怯怯地问:“收拾杂屋干嘛?”
孟荞麦坏坏地一笑,“让你爸住。”
浩浩吃了一惊,“我爸哪能住杂物,他是一家之主呀。”
这话李德彪天天说,孩子都记住了。
孟荞麦盯住浩浩,一字一句地说:“你听着,以后我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