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和联胜,看来跟尖沙咀的倪家有关联了。
一开始他还认真看口供资料,后来就随便翻了翻。
“警官,这哪是涉嫌杀人啊,分明是替人顶罪嘛!”
何蔚蓝淡然道:“他自己来自首的,说是去年年底在尖沙咀一条街上用西瓜刀砍了整整一条街!”
“一个人对两百人,他砍进砍出,杀了十八个!”
“靠!他以为自己是特种兵啊!”
李一鸣骂了一句,这家伙吹牛皮的本事真强。
“那你们怎么处理的?”
“当然先扣留了,是不是真的杀人,得调查清楚再说。”
李一鸣摇头,替人顶罪通常都是社团内部抽签或自愿的。
社团会给他们的家人一笔钱,进了监狱也会受到内部人士的关照。
相应地,顶罪的人承认社团的行径,给警方一个交代。
其实这就是社团和警方之间的默契,社团犯事不想被警方盯上,警方也需要破案。
所以,这种畸形的现象就存在了,而且已经成为不成文的规定。
如果有人愿意顶罪,警方大多会顺水推舟,把案子算在他头上。
这样,警方解决了案件压力,社团消除了记录,不用被警察盯梢。